说明并列出负责审批山西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报告的当地行政部门。
本文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动物防疫
风险评估
县级农业农村局
初步审查
生态环境
自然资源
卫生健康
应急管理
林业和草原
水利
联合评估
技术评审
专家评审意见
企业在完成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报告后,需向所在地的县级农业农村局提交报告及相关材料。县级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所有文件齐全并符合要求。随后,县级农业农村局将牵头组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水利等多个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评估小组,对选址进行现场勘查和综合评估。此外,还将从省级或市级动物防疫条件选址风险评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选址进行技术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基于联合评估小组和专家评审意见,县级农业农村局将作出最终的审批决定,出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不予通过的通知。审批结果需上报省级农业农村厅备案,并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整个审批流程旨在确保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的选址科学合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从而保障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内容
企业提交申请:
企业向所在地的县级农业农村局提交选址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
县级初审:
县级农业农村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多部门联合评估:
县级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水利等部门组成联合评估小组,对选址进行现场勘查和综合评估。
专家评审:
从省级或市级动物防疫条件选址风险评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选址进行技术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审批决定:
根据联合评估小组和专家评审意见,县级农业农村局作出审批决定,出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不予通过的决定。
备案和公示:
审批结果报省级农业农村厅备案,并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这一系列的审批流程,确保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的选址科学合理,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保障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的安全。